根据《山西省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和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对象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时间与报到地点
1.体检时间:2025年6月23日上午7:00
2.体检报到地点:山西药科职业学院东校门口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一张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后统一前往体检医院。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考生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生体检前1至3天要清淡饮食,不饮酒,不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保证充足睡眠,注意个人卫生。体检前8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3.女性考生生理期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4.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时由体检机构收取。
(四)体检要求与纪律
1.体检工作由山西药科职业学院统一组织,由符合规定的医院实施。体检结果由学院统一取回,本人不得自带。学院纪检监察机构对体检工作进行监督。
2.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听从安排,按规定有序参加体检,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未按时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察
考察工作拟于近日启动,届时会将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进行考察的,责任自负。
考察内容: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均须于本人报名材料一致。如有变化,须提供相应材料。
四、其他说明
(一)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以及未按公告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即取消其资格。
五、咨询电话
0351-7820622
附件: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与考察人员名单.xls
山西药科职业学院
2025年6月18日